佛教徒應否捐贈器官﹖

 

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」,能夠幫助別人;得到生命的延續,實在是人類善性,最可貴的表現,也是佛教徒實踐;真正佛法的最好機會。

 

因為佛教之基本精神,就是慈悲,而在大乘佛教經典中提及,釋迦牟尼佛教導眾生,如何去實踐「慈悲精神」的教誨,可謂比比皆是。

 

佛法之布施有多種。其中財布施包括外財與內財。內財布施是指身體布施給有需要者。死後以身體布施救人,把器官捐出來以利益他人,對於一個真正佛教徒來說,是責無旁貸的,因為這樣既可以延續別人之生命,更能實踐同體大悲,和無緣大慈之精神,達到自利利他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