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嚴經說︰『一切唯心造』,解釋如下,眾生有三種業用︰第一種身業,是身體行為。第二種口業,是言語活動。第三種意業,是心靈所觀想,所思維。心靈意識可以控制,操縱思想、行為及語言。換言之,身體行為及語言活動,都受意識控制,操縱及影響。舉例來說︰起心動念是善的話,導至口業、身業、有善性行為活動;假如起心動念是惡意的話,則會影響行為及語言的粗鄙、錯誤或過失。由於意識心與行為有密切關係,因此,佛陀說︰『一切唯心造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