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教結集 之二

 

佛滅後一百年間,因教徒分處各地,常與外界交涉,根本的精神,雖然無改變,而教理的相貌,則漸有變遷。保守的一派多奉持佛陀遺訓,而改進派不免生諸異見。第二次結集,就在這段時期舉行。

 

毗舍離大叢林(道場)中的重閣講堂,有跋耆比丘眾,於布薩(每半月集眾僧說戒)之日,以銅盤盛水,放置大眾之前,請大眾隨意投擲金錢,可獲得吉祥。相信的人多會投放銅錢,阿難陀弟子,迦乾陀子耶舍巡遊至此,看到知是不對的,勸諭他們不聽,而且還有十種事項,都是非佛戒行為︰

 

(一)   准許貯藏一點鹽在小容器。

(二)   每日正午後及日影偏斜,僅到兩隻手指並列的長度,仍可再進食。

(三)   一餐過後,到另外地方又可以再食。

(四)   同一教區不必同在一起集眾說戒。

(五)   開會時人數不足,亦算有效。

(六)   可依先例習慣循例通過。

(七)   可飲未去脂的乳液精華。

(八)   可飲未發酵的椰子汁。

(九)   坐具隨意大小,不用邊緣限制。

(十)   可以儲蓄金銀。以上的十種事項,和當時一般佛陀制定的戒律之修行人生活互相違背,在戒律言是為非法。

 

耶舍看見跋耆比丘作這十項事情,就廣告各人說是違犯戒律,跋耆仍不知悔改。耶舍於是奔走各地,邀集諸佛教大德,一起到毗舍離集會裁議。各方長老都應約赴會,在毗舍離召開裁議大會。有跋耆比丘眾為東黨,耶舍等為西黨,各自選出四人代表,共同商議此事。先就十事一一發問,然後一一解答。結果,判定十項事情為違犯戒律。

 

跋耆比丘眾不願接受佛所訂定制度,又被正統派佛弟子所責難呵斥,就另外組一個團體,人數有許多,名為大眾部。而正統派的多數屬於長老,就名為上座部,這是佛教分裂為兩派的開始。

 

上座部集合七百人,在毗舍離城重新誦讀三藏,以戒律為主,經過八個月時間才完滿成功,是為七百結集,又稱為第二次結集。

 

以上所是二千多年前的戒律;時移世易,不可頑強地固執;一成不變,現代的出家人,駕駛汽車、手戴腕表、儲藏金錢等,都是因應環境需要,是為不可非議。